当今社会的法律书籍可谓汗牛充栋,法律条文更是多如牛毛,“依法治国”、“用制度管人”的理论听起来真是铿锵有力,振振有词。可是社会上知法犯法的人层出不穷,犯罪率直线上升。特别是近年来大陆恶性伤人杀人的事件更是令人发指、触目惊心。 难道这些法律仅是一纸空文?难道法律不够严明不足以警戒那些“暴民”?难道执法者以身试法却不知法? 当今社会,看似法律健全,其实是不断的往死胡同里钻。法律只是社会败坏、人心不古的产物。繁杂的法律其实就是社会道德败坏的侧面反映。社会问题越多,法律就制定得越细,法律就像一根根无形的绳索,束缚着人的行动。 其实,“以法治国”离道甚远了。孔子讲“仁”,孟子讲“义”,都主张实行仁政,以德治国。而荀子提出“性恶论”,认为人与生俱来就想满足欲望,若欲望得不到满足便会发生争执,因而他在重视礼义道德教化的同时,也强调了政法制度的惩罚作用。他的思想已经偏离正道了,就像打靶一样,上面只要偏离一点,下面就更远了。他的学生韩非、李斯实践了他的学说,离道就更远了。苏轼在《荀卿论》中说:“荀卿明王道,述礼乐,而李斯以其学乱天下。” 李斯提出“督责之术”,即严刑酷法和君王的独断专行,对臣下和百姓实行“轻罪重罚”,使人人不敢轻举妄动,以巩固君王的地位。结果天下怨声载道,不但未保得秦朝江山,自己也作茧自缚死于酷刑。荀子的另一个学生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韩非最终也死于非命。 看来,只以严酷的法令治理天下,最终会走向灭亡。比如,现在的西医给人治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是有人长了一个恶性肿瘤,西医从不去寻找长瘤的根源,而是把外在的瘤切除了事。那么社会的毒瘤呢?难道也只是简单的根据法律的条条纲纲,一一对照,判刑的判刑,死罪的死罪,如此敷衍了事完结吗?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教化人心的道德系统,那么人心会变得多坏,那真是人人自危了!当你走在繁华的街道,住在豪华的别墅,却感受不到生命安全的时候,当人与人的目光相遇没有一丝信任的时候,当光鲜亮丽的外表里却隐藏着肮脏的灵魂的时候,我们难道不渴望回归大自然让山林的清泉来洗涤我们早已疲惫的心灵?难道不渴望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难道不渴望有一块精神与灵魂的净土? 真正能教化人心、改变人心的不是严明的法律,而是道德。让人类和谐生存的准则就是心法,即道德的约束。生命应该以道德为标准,人类唯有以道德为衡量一切的标准,才能找到一切问题的解决之道。孔子竭力强调“克己”、“修身”、“为仁由己”,也就是只有达到“内圣”才能“外王”。王者之道必然遵循天道,顺应天道才能昌隆不衰。 历史上的唐太宗就是用德来感化教化人心的典范。贞观六年,唐太宗到监狱里视察,那年全国有近400名死刑犯,都集中到大理寺的监狱。唐太宗一个一个地询问,大家都说犯了死罪,死有余辜,不冤枉。认罪态度良好,法官的审判也很公平。唐太宗深受感动,就跟这些死囚说,我跟你们立一个君子之约,现在是冬天,放你们回去,来年秋收之后,咱们再在这里集合。四百死囚离开了监狱,都回家过了一个年。第二年的秋后,一个不少全都回来了。唐太宗的宽仁感化了死囚,他们明白罪孽难逃的道理,从容赴死,那么一个自觉醒悟的生命,上天一定会给其机会的,仁厚的唐太宗,也就把他们都赦免了。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心法就要遵循天道,善是衡量道德的唯一标准。如果人人向善,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不断净化自己的精神,还需要警察和繁琐的法律吗? 圣人说:“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当精神处于极度败坏的时候,物质也就到了坏灭的地步。当今社会为什么天灾人祸不断,这就是人的精神道德沦丧的外在表现。天灾面前自救的唯一办法就是用心法约束自己,净化自我,精神升华,人人自觉如此,我们的人类就会进入一个美好的更新时期,那些败坏的物质一定自灭。 朋友们,当有人告诉你真理大道的时候,一定不要拒绝倾听,因为那是你灵魂净化升华的机会,请虔诚的接受慈悲的圣谕吧,迎接你的一定是美好的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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